西昌购房网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591U-2020-02号 | 西昌市太和工业园区 | 7157.52㎡(约10.7363亩) | 三类工业用地(M3) | 50 | ≥0.7 | ≥30% | ≥5%且≤20% | ≤24米 | 100 | 240 |
591U-2020-03号 | 西昌市太和工业园区 | 13921.21㎡(约20.8818亩) | 三类工业用地(M3) | 50 | ≥0.7 | ≥30% | ≥5%且≤20% | ≤24米 | 200 | 460 |
591U-2020-05号 | 西昌市太和工业园区 | 17268.45㎡(约25.9027亩) | 环卫用地(U22) | 20 | ≤1.0 | ≤30% | ≤30% | ≤50米(特定构筑物限高≤80米) | 180 | 43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可联合申请。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改变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胜利南路261号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8日16:00时(以实际到账为准),同时申请人须于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8日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9月9日10: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为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胜利南路261号),竞价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9:00时至2020年9月10日16:10时。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西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账 号:22631101040031745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西昌市支行
银行行号:103684063115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三)买受人须在2020年10月10日17时30分之前支付完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税费(挂牌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
(四)买受人须在2020年10月10日前按地块成交价总额的1%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
(五)591U-2020-02号、591U-2020-03号地块买受人应严格按照西昌市发改经信局《关于拟挂牌太和工业园区591U-2020-02、03地块产业业态要求的函》(西发改经信函〔2020〕20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591U-2020-05号地块买受人应严格按照西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拟挂牌太和工业园区591U-2020-05地块产业业态要求的函》(西城管函〔2020〕1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六)买受人在开工前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做好环评相关工作。买受人须确保项目无相关隐患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4-3241180
监督电话:0834-3223354 (西昌市监察委员会)0834-3224389(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监察股)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西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